背景资料:
某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招投标方式承建了城区 A 住宅楼工程, 工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 17 层,地下 1 层,总建筑面积 16780 m2。该工程采取施工总承包方式。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一:工程中标后,施工企业负责人考虑到同城区的 B 工程已临近竣工阶段(正在进行竣工预验收和编制竣工验收资料),经征得 A、B 工程建设单位同意,选派 B 工程项目经理兼任 A 工程的项目经理工作。
事件二:在施工期间,为了节约成本,项目经理安排将现场污水直接排入邻近的河流。在浇筑楼板混凝土过程中,进行 24h 连续浇筑作业,引起了附近居民的投诉。
事件三:承包商在工程开工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了如图所示的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并说明计划中各项工作均按最早开始时间安排作业。图中箭线下方数据为持续时间(单位:周);箭线上方括号外字母为工作名称,括号内数据为预算费用(单位:万元)。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批准了该计划。

在工程施工到第5周末检查进度结果为:工作A全部完成;工作B完成了4周的工程量;工作C完成了2周的工程量;工作D完成了1周的工程量;其余工作均未开始作业。
事件四:墙体节能采用保温浆料,在施工中制作了标准养护试块。
事件五:主体结构施工时施工单位对框架柱图纸复核后,发现配筋确有问题,此时部分框架柱已施工完成,经与建设单位协商,决定对框架柱进行加固处理。工程师口头告知A公司加固处理方法,要求A公司按此方法加固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