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未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B. 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C.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由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办理,并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D. 违反规定,新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备案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E. 违反规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业务不备案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