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办公楼工程,地下三层,地上二十层,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理。该工程地基土层为粉质黏土和粉细砂,地下水为潜水,地下水位-9.5m,自然地面-0.5m。基础为筏板基础,埋深14.5m,建筑总高度62m。开工前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交了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项目部为组织流水施工,在平面上划分为三个施工段,三个施工过程:基础、主体结构、二次砌筑,三个施工过程采用三个作业队组织无节奏流水施工,其流水施工横道图如图所示(时间单位:月)。

事件二:施工单位开始施工前进行了基坑降水与支护设计,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工程师要求按照工程现场实际进行了修改。
事件三:平整场地结束后,施工单位立即进行了工程定位和测量放线,然后即进行土方开挖工作,整修基坑采取大放坡开挖,土方开挖至设计要求时,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监理进行基坑验槽。
事件四:在基坑开挖至设计标高后,发现了勘察报告中没有显示的局部淤泥层,需要进行局部软基处理,项目总工立即召开项目部人员现场会议,经协商决定采取灌浆补强,并按要求形成相关验收记录。 由此造成施工单位处理费用增加3万元,工作延期7天,施工单位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了相关索赔。